经济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7
所在单位:经济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郑艳馨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经济法学是一级学科法学下设的二级学科,是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它以经济法学基础理论为基础,以市场主体、市场竞争、市场监管,尤其是金融、财税、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监管等重大法律问题为研究对象,并以保障健康安定的市场经济环境,创建和谐社会,保障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主要研究导向,致力于为社会培养具备较高的经济法学专业知识素养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专业复合型人才。
经济法专业硕士点招生迄今有近40年的历史,拥有一支较高学术水平的师资队伍,在国内经济法研究和教学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经济法专业拥有良好的学术培养和学术交流平台,多年来,与美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意大利、哈萨克斯坦以及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区、澳门特区的经济法学者保持着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持续多年的“长安经济法学论坛”、“海峡两岸金融法治年会论坛”、“长安——罗马中意法制论坛”等已成为其知名品牌。
经济法学科的重点研究方向:
1、经济法基础理论
主要研究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包括经济法的历史发展、经济法的定义和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经济法的体系和经济法律责任等问题。
2、金融法
主要研究金融法基本理论、中央银行法律制度、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信托法律制度、基金法律制度、期货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以及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等。
3、财税法
主要研究预算法、中央与地方税收体系、税收征收管理、税费改革等相关法律问题。
4、竞争法
主要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维持公平、自由、充分、有效的竞争秩序的法律问题,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外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律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反倾销与反补贴法律制度等。
5、土地与房地产法
主要研究我国土地公有制前提下,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流转制度,集体土地的合理使用与征用,以及与之相关的房屋产权属登记、转让、出租法律制度等。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主要研究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权益的类型、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式、保护重点、保护难点等问题。
7、网络与科技经济法
主要研究电子商务法以及与大数据信息、区块链、新媒体等网络科技手段相关的经济法律制度。
指导教师
强力,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金融与法律研究院院长。主要研究方向:金融法、经济法、商法。曾任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系主任、经济法学院院长。独著、主编、合作专著、教材10余本,发表论文百余篇,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20余项。主要著作有:《中国经济法l》《金融法》《保险法原理》《长安金融法学研究》等,其中《金融法》为教育部普通高等教育“九五”“十五”“十一五”规划国家级教材。
主要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会长、
陕西证券基金业协会监事长。
主要社会兼职: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立法专家咨询委员、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专家、
西安仲裁委员会委员、仲裁员、
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等。
倪楠,教授、博士生导师,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主要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市场监管法治研究。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法经济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人工智能法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互联网法律与治理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科技发展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第十三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区域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协同中心特聘研究员;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学会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员;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双碳专业委员会委员;第七届陕西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参与4项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社科项目14项;主持完成省级教学改革项目1项;出版专著3部,合著1部,教材5部;发表南大核心期刊论文30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报》《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5篇;科研成果经省级批示转化三项。获省部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0项;2015年被评为陕西省青年科技之星;2018年、2020年、2022年连续三届当选西北政法大学大学“学生最喜欢的教师”;2019年被评为长安青年学术骨干;2020年当选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2020年荣获陕西省好青年称号;2021年入选学习强国法治专家团,入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合同行政监督专家团,入选陕西省法治人才专家库;2022年当选陕西省师德标兵;2022年当选陕西省法学会首席咨询专家等。
肖新喜,陕西周至人,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
1.《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社会化》 ,《中国法学》2019 年第 3期。近5年发表的主要成果
3.《论农民社会保障权双重属性及其制度价值》,《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4.《论社会权请求权》,《江海学刊》2020 年第1期。
8.《科学哲学视域下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审思》,《求是学刊》2022年第6期。
出版专著
科研获奖
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研究”(20ZDA046)主要参加人;陕西省教育厅2022年度课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制度研究”的项目负责人。科研项目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市场监管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破产法研究会理事、陕西互联网法律与治理研究会理事、陕西省资本市场法治研究会理事等。学术兼职
郑艳馨,教授,中南大学经济法学博士,陕西师范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学科带头人,反垄断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竞争法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食品安全法。近年来,出版专著2部;主编著作3部;在《法学评论》、《当代法学》、《政治与法律》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并有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有多篇论文获陕西省哲学社科、中国法学会等省部级奖励;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教育部社科项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一等项目等各类纵向项目和教学改革项目17项,曾获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学名师”、西北政法大学“师德先进个人”、“司法考试优秀命题人”等称号。代表作有专著《我国公用企业垄断力滥用之法律规制》(法律出版社2012年10月版,获西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论文《国家调节与经济法再分配功能》(《法学评论》)。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有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企业经济法治研究会理事,亚洲竞争法研究会理事、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律顾问,武汉大学竞争法与竞争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
戴芳,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财税法、保险法。近年来,主持纵向和横向课题8项;出版专著一部,主编教材二部,参编10部,发表论文30余篇。代表作有《我国农产品加工业财税政策研究》、《税法学教程》、《财税法学》、《论跨国直接电子商务对我国税收管辖权制度的冲击与对策》等。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税务学会理事。
杨为乔,副教授,法学硕士,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金融法、公司法、经济法。代表作有《金融危机与金融监管的关系反思》《金融法信用维持原则论纲》《货币的经济法属性》《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说明义务》《现金流的法律内涵》《商业银行不良债权处理与存款保险制度的衔接——以日本为例》《浅析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上的紧急禁止/停止令》《反思:比特币对传统金融法制理念的冲击》《再议商业银行之保密义务》《现代支付在民法中的定位》《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设计要点》等。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商业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国际金融专门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仲裁委仲裁员等。
席晓娟,副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教研室主任,台湾中正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财税法、金融法、商法。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4)、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2012)、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2008)、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2008)、陕西省基础教育重大课题(2019)等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出版学术专著《私募股权融资税法规制研究》,主编教材《电子商务税收》(教育部电子商务教指委“十四五”规划教材,独立编著教材《税法学》。近年来,在《税务研究》《证券法苑》《财税法论丛》等期刊公开发表论文60余篇。荣获陕西省社会科学界第二届学术年会优秀论文一等奖、2019年度陕西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奖励。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全国电子商务教育与发展联盟专家委员,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数字经济发展协会专家委员,西安市国际税收协会理事,西安市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专家委员,西北政法大学个人债务与金融纠纷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二届政协委员,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西安城市发展集团法律委员会专家,西安市税务局税眼看西安外脑团队专家,兼职律师。
彭立峰,副教授,西北大学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竞争法与企业法教研室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主要研究领域为财税法、竞争法。主持省级项目2项,参与国家级项目和省级项目4项,参编《财税法学》等教材6部,在《行政法学研究》、《税务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代表作有专著《晚清财政思想史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获得2013年西安市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合著《走向近代化的思想轨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秘书长。
郭琛,副教授,南京大学经济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原理、法社会学、广告法、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宁夏大学学报(社科版)》、《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哲社版)》、《西部法学评论》、《理论导刊》等期刊发表十多篇文章,参与或主持过省、校级科研项目。代表作有《论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权利化》(《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0年)、《论消费者社会责任》(《西北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科学理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哲社版)》2014年)。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有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首批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中国消费者报推选“2020消费维权年度人物”。
常鑫,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美国康涅迪格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博士,硕士生导师,财税金融法教研室副主任,西北政法大学首批“长安青年学术骨干”。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法、保险法、财税法。学术职务: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学术成果:《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理论界》2013年第11期;《早期美国责任保险之合法化》,《生产力研究》2013年第10期;《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相关问题初探》,《海商法保险法评论(第七卷)》,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大陆相互保险发展与监管研究》,《保险法前沿(第四辑)》,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机动车无过错保险对驾驶人行为之影响——以美国历史经验为视角》,《长安金融法学研究(第8卷)》,法律出版社2017年;《美国学术型法学博士项目研究》,《法学教育研究》(第二十卷),法律出版社2018年;《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何以助力解决“执行难”》,《法律适用》2018年23期(CSSCI);《互联网体育博彩的检视与规制》,《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消费者运用自媒体维权的法律反思》,《青年记者》2019年第20期;《“舆情审判”:逾越了法律界限的舆情监督》,《青年记者》2019年26期;《中国相互保险的法律规制:检视与完善》,《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4期(CSSCI);《〈民法典〉背景下高空抛物、高空坠物责任保险探析》,《长安金融法学研究(第11卷)》,法律出版社2020年;《个人保险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完善建议》,《民主与法制时报》,2020-05-17;《防范附加条款引发的风险》,《中国银行保险报》2020-09-03。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2016):《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研究》;主持或参与其他级别课题多项。挂职经历:西安市区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委组织部“博士服务团”(2020-2021),挂职于市级金融办副主任。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侨联青年委员会常务委员。
朱彦,副教授,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硕士生导师。主要教学与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会展经济法律制度等。在国际、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纵向课题20余项,横向课题12项,参与完成国家科研课题2项,为西安市政府“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制定参与者,获西安市人民政府“第八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1-2015连续四年蝉联西安外事学院科研标兵第一名,多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及称号,被评为2018《新西部》封面人物,经济法国家精品课程高等学校骨干教师。主要学术与社会兼职有西安丝路会展研究院院长,西安市绿色会展经济研究院副院长,西安市会展行业协会教育委员会主任,智慧与产业研究中心主任,西安市会展行业协会教育委员会主任,陕西省会展业标准制定委员会委员,西安市会展行业专项资金评审和行业标准制定委员,西安市政府会展企业专项资金资质评定专家,“中外会展”职业经理人精品课程专家讲师,西安市政府智库专家,西安市政府专项资金资质评定专家,并参与历年欧亚经济论坛组织筹备工作。
赵菁,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经济法学科秘书,陕西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201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19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22年毕业于辽宁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先后参与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课题,在《法学杂志》《税务研究》《东岳论丛》等期刊发表10余篇论文,1篇文章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参与编写《税法学》(第三版)、《税法学教程》、《税收法律读本》(初中版)等多部教材,参与《财产税法论》《个人所得税的良法善治论》《政府性基金的法理、制度与实证》等多部合著。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8
所在单位:经济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韩利琳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产生的与环境资源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与环境问题相伴而生的,20世纪60年代后期,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西方发达国家开始成立专门的环境治理机构并开始大规模的环境立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在传统法律无力应对严重的环境问题的状况下产生的。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化、国际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逐渐脱离原来的传统法学学科而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有自己的权利义务体系,有自己的理论基础和独特的法律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调整对象是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原则有保护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损害担责原则。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典型的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部门。主要研究方向有:
1.中国环境法:中国环境法主要以我国环境法理论与实践为研究重点,系统阐释环境法基本概念范畴和基本理论,是涵盖了环境法整个学科领域各主要门类或分支学科的研究方向。
2.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国际环境法与比较环境法主要以国际环境法的概念,渊源,主体和客体,基本原则,法律实施、越境损害的国际责任以及国与国、国际组织间等的法律制度比较为研究方向。
3.自然资源法:自然资源法主要以自然资源保护的概念、原则、制度、体系、法律责任、纠纷处理以及自然资源各单行法的内容为研究方向。
4.生态法与生态补偿法:生态法与生态补偿法主要以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我国生态补偿政策、制度建设为主要研究对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综合性边缘性学科,需要其他学科的支撑,和法学理论、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等有很大关联。不仅要熟悉法学各部门法,还要了解环境、生态科学的知识。同时,环境法学又是一个新兴的学科,也是一门蓬勃发展的朝阳学科,具有后发优势和光明的前景。
指导教师
李永宁,教授,工学博士;西部地区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博士研究生导师。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海南师范大学、陕西理工大学、安康学院兼职教授。陕西省人大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政法委咨询专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咨询专家,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法律咨询专家。曾主持完成了2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项中欧环境治理项目课题(为44118太阳成城集团历史上经费最多的课题),1项司法部课题,1项中国法学会课题,4项陕西省纪委课题,10余项省法学会、省社科联、省教育厅课题。其中主持完成的2003年国家社科基金课题《生态保护与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研究》,应中共中央宣传部社科规划办要求,为国家领导人撰写了2011年第30期(总第721期)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填写了44118太阳成城集团及陕西省法学界国家《成果要报》的空白。在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陕西人民出版社等出版社公开出版了《生态保护与利益补偿法律机制问题意见》《环境资源法前沿热点问题研究》《西部地区资源环境法律问题研究》等著作教材10余部;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法学杂志》等期刊发表《外部性损害与国家补偿法律机制问题研究——兼论西部开发的法律对策》《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的理论误区及其修正》《生态补偿法学涵义的经济学分析》等论文100余篇,有10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转载转摘。于1998年被评为陕西省高教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3年被评为陕西省优秀法律工作者。兼任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理事、法治分会副会长;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部开发法律研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生态学会副会长。
韩利琳,教授,博士,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访问学者。负责主持国家社科项目、司法部项目、中国法学会项目、陕西省社科项目、教育厅项目、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改革项目、陕西省教育厅《环境资源法学省级精品课建设》项目等十余项。出版个人专著有:《中国西部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循环经济产业文化—基于电子废物责任分配制度研究》、《企业环境责任法律问题研究——以低碳经济为视角》等。发表论文40余篇,曾获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13)、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1、2017)、陕西省社会科学界第二届学术年会三等奖(2008)、“第六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高教文科组优秀奖(2006)、西北政法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主要社会兼职:全国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能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
李集合,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培训中心主任,律师学院院长。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商业法学会房地产法与物业管理法协会理事等。主要从事合同法、房地产法、土地法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主要著作有:《土地征收征用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独著)、《农业法视野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制保障研究》(中国法学会2006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成果,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合著)、《土地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出版,副主编)、《合同法》(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教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年1月出版,主编)、《监狱学》(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出版,合著),并在《西北大学学报》、《宁夏社会科学》、《法学杂志》、《政法学刊》、《法律适用》、《理论导刊》、《河北法学》、《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多项,参与多项成果要报的撰写,其中,参与的成果要报《明确秦岭生态功能,大力推动秦岭生态补偿》获省政协李晓东副主席批示。
薛亮,副教授,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环境资源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副组长,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陕西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学会环境与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卫生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9年10月被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认定为“陕西高校青年杰出人才”。一直从事环境法、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水污染防治法、公用事业法。近年来主持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在内的各类纵向项目9项,陕西省卫健委“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课题1项。出版专著2部(《城市污水处理业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17年11月版;《公私合作(PPP)背景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法律问题研究》(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研究系列丛书之一),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7月版)。主编教材2部、参编3部。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2013年10月获得国家卫健委“卫生法制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征文”三等奖,2017年1月获得西安市第九次社会科学评奖三等奖, 2018年11月获得西安市第十次社会科学评奖三等奖, 2019年4月获得陕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评奖三等奖,2020年4月获得首届“陕西省法学优秀成果奖”专著类三等奖。
王继恒,副教授,法学博士,武汉大学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西北政法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律文化,环境司法制度等,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主讲《比较环境法》《企业环境法律责任实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等特色课程。出版专著2部,合著3部,主编(参编)教材5部。代表作有:《环境法的人文精神论纲》(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文库)、《决胜绿色法庭: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障机制研究》(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司法文库)等。主要兼职有:国家法官学院广西分院兼职教授,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评审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环境公益诉讼特聘技术专家,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智库专家,陕西省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委员会咨询专家等。
郝少英,副教授,工学博士,法学博士后,高级经济师,兼职律师。研究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国际水法。陕西省环境资源法学会理事;陕西省生态学会理事;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江西省科技专家库专家;安徽省科技专家库专家。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陕西省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共计14项;在《资源科学》、《自然资源学报》、《清华法治论衡》、《环境保护》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5篇;参编教材5部。代表论文有:《论国际河流上游国家的开发利用权》、《跨国水资源和谐开发十大关系法律初探》、《国际水生态文明的法理基础和科学内涵》、《<国际水道非航行利用公约>争端解决方法评析》等。论文获奖1项;教学获奖6项。
丁岩林,副教授,山东沾化人。法学博士(武汉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西北政法大学环境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陕西韬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环境资源法律事务部部长。全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国家库)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专家库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全国环境执法大练兵评审专家;陕西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咨询专家,西安市、汉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渭南市政府立法专家;汉中市、西安市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西安市打击野生动物犯罪专家委员会专家,中欧环境治理项目——陕西、广西、甘肃环境法官培训与能力建设项目专家,陕西环保志愿者联合会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延安市环保产业协会法律专家,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环境法学院培训师,黑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陕西电视台《今日点击》节目特约评论员。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未央区人民政府、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秦汉新城法律顾问;担任公益环保组织(西安市同大环境污染防治研究所、空气侠、咸阳市生态环保志愿者协会、上海闵行区环境青悦环保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法律顾问。陕西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常务理事,西安市环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曾先后工作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海洋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合著两部,文章多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国家、省部级课题十几项;主持十几项地方环境立法的起草工作。为陕西省政府常务会、西安市政府常务会、铜川市、汉中市政府常务会以及各区县中心理论组、常务会,陕西、甘肃、广西高院、甘肃矿区法院以及各检察院,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队伍以及中国兵器集团、神华集团等企事业单位培训数百次。
黄政,副教授,理学学士,环境法学硕士,从事环境法教学与研究。研究方向主要为环境法原理、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污染防治法。曾翻译《欧盟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美国化学品管理国家概述》,并作比较研究。主要论文有《化学品环境管理立法若干问题研究》《化学品风险控制的法律措施》《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立法问题研究》《刍论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的完善》《略论推进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的法律保障》《改革开放30年来环境法发展评述》《浅析环境侵权损害公共补偿制度》等。参与的著作和教材包括《中国经济改革30年-资源环境卷》《中国动物保护法制建设白皮书》《动物保护法概论》《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环境资源法》等。
李雅萍,副教授,法学博士(韩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台湾东吴大学访问学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陕西省司法鉴定专家库专家,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资源审判技术专家库专家,教授加(北京)实践直通车科技有限公司专家库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法基础理论、比较环境法、环境司法。
陈娟丽,副教授,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研室主任,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主任,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法学会环境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技术专家,陕西省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专家。主持省社科基金、省软科学项目、省社科联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教育部超星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省部级科研和教改项目七项,参与国家、省部级、校级科研项目六项;主编动物保护法教材一部,参编环保法教材三部,参著专著两部。在《干旱区资源与环境》《江西社会科学》《生态经济》《环境保护》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多篇学术论文,三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微课教学比赛奖项、校级教学比赛奖项多项,获评“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本科生导师”、首届全国动物保护法案件策略大赛“优秀指导老师”。曾在水利实务部门挂职,为西安市政府等省内外政府部门做环保法、动物保护法专题培训,多次参与环境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接受法制日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陕西电视台、西安日报等媒体专访,陕西广播电台《今日点击》栏目特邀嘉宾。
李亚菲,副教授,法学博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碳中和法律服务中心”研究员,陕西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生态学会理事,西安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西北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学科秘书,中欧环境治理项目-陕西、广西、甘肃环境法法官培训与能力建设项目初级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资源法学、环境公益诉讼、西部环境资源问题及其解决。主持陕西省社科项目、陕西省法学会重点项目各一项,西北政法大学教学改革项目二项,参与国家级、司法部、省部级项目十几项,参与编写环境资源法学教材三部、专著三部,先后在《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报》、《西安财经大学学报》等期刊上发表论文10多篇,其中二篇被人大复印资料部分转载,一篇全文转载。代表论文有:《资源型城市的功能回归及其制度设计》、《论生态利益国家补偿的法理基础-以利益衡平论为视角》、《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诉权分析》、《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制度困境及其因应》、《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补偿问题与对策研究》等。调研报告《建立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获得“全省政法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称号,被陕西法学网公开,该选题及选题“秦岭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被陕西省生态学会入选“关于推进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几个建议”序列,论文《黄河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荣获第四届“法治陕西论坛”论文一等奖。微课“环境法律制度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获得陕西省第二届微课大赛二等奖,西北政法大学第二届微课大赛二等奖(法学类第一名),获得西北政法大学思政教学比赛二等奖和“西北政法大学课程思政教学骨干”称号;西北政法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大赛”、西北政法大学“教学创新大赛”及西北政法大学第三届微课大赛二等奖。获评“优秀教师”、“优秀本科生导师”、“大学生创新项目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接受陕西电视台“生态”栏目专访、西安日报等媒体专访。
车东晟,法学博士,博士后,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一项,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项目一项,参与两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在《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法制与社会发展》《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甘肃政法学院学报》《环境保护》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其中两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知识产权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Z2
所在单位:经济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孙昊亮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知识产权是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等在内的专有权利的总称,知识产权法学是调整因知识创造、使用智力成果和识别性标记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知识产权法学科自2008年起在经济法专业下单独招生,2012年起在法学一级学科目录外自主设置单独招生。本学科目前有7名导师,1名教授,5名副教授,1名讲师。本学科设有两个方向:知识产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学理基础:知识产权制度是科技创新与法律制度创新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产物。法律与科技的关系本属于法理学的研究命题,因此,首先法理学是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之一;知识产权是私权,知识产权法属于私法,其与民法调整对象、调整方法一致,民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适用于知识产权法,但是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又存在一定的特殊性,研究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是知识产权法学的重要内容,故民法学是该学科的又一理论基础;运用经济学的原理与方法考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效率,能否促进产权交易的合作博弈、以及科学界定侵权行为成本的结构及额度,以更好地实现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目标。故经济学也是该学科的理论基础之一。
学科属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传统财产权的无形财产权,知识产权法学应属于民法学的分支。而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特征,又使得知识产权法在适用民法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基本制度中具有特殊性,因此该学科属于民法学范畴,又相对独立的学科。
研究对象、内容范围:知识产权法学的研究对象是规制知识产品的创造、运用、保护过程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学科。该学科的主要研究:1.知识产权基础理论。2.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实务。3.知识产权管理。包括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等。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研究方法:采用综合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规范研究方法、实证研究方法等。
学科专业特色:知识产权法学属于民法学的分支,这是毋容置疑的。但是随着该学科的发展,其已形成独特的研究对象,特有的研究范畴、价值理念、基本原理等所构成的知识体系,与民商法学科既存在紧密联系,也存在较大的区别。知识产权法虽以私法的意思自治、权利本位为基本理念,但该法同时兼顾社会本位理念——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与社会的文明;知识产权客体的无形性使其又显著区别于物权的有形客体,增加了其研究的独立性和必要性。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范畴的相对独立的部门法,并且体现出与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工学等学科相交叉的趋势,该特点也使之明显区别于民商法学科。
指导教师
孙昊亮,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博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师从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吴汉东教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安市法学会文化产业发展法律研究会会长;入选首批“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青年英才支持计划”、“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陕西省高校教学名师”、陕西省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专家、陕西省知识产权讲师团讲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商务部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中心专家,入选西北政法大学首批“长安青年学者”、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学者”。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10余项、陕西省教改项目1项。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2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多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撰写发表教学改革论文7篇。2016年获“陕西省高等教学名师奖”,2018年获“陕西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9年获“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二等奖”,2020年获陕西省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专著和论文获得“陕西省第十二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陕西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教材获得“陕西省优秀教材二等奖”等。
牛晓艳,1987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后就读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现任职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法硕士导师。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理论、土地与农村经济的法律问题。主要著作有:撰写专著《经济法基础理论》、《从产权改革到财产权改革对中国经济转型影响的经济学分析》;编写《新编经济法教程》(副主编)、参编《经济法学教程》、《知识产权法教程》、《知识产权法学》等教材8部,先后在匈牙利《罗兰大学年刊》、《法律科学》、《当代法学》、《理论导刊》、《犯罪与改造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三十多篇,有多篇论文获奖。其中《Market Process Reform of China's Land system and its legal problem Study》发表于匈牙利《罗兰大学年刊》,获西安市第五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论购房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西部经济发展》、《未成年人人犯罪的文化分析》,获陕西省法学会三等奖;《网络服务商的避风港原则适用——评“著作权法(草案送审稿)”第73条》获陕西省法学会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经济法学的研究方法》一文为 2002年《经济法精粹》收录。参加学校教学实践环节评比中曾获得校级教学实践环节优秀奖一次。主持陕西省教育厅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参与西安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2006年西安市专利试点与推广计划-软科学项目),撰写《西安市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参与2008陕西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研究。社会兼职: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
李艳,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曾任日本知识产权研究所国际招聘研究员。在经济法学院给本科生、研究生教授知识产权法、网络法、商标法、法律文本翻译、知识产权法双语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法。现已出版专著、译著各一部;主编《网络法》教材(即将出版第三版)。在《知识产权》、《中国出版研究》、《中国版权》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数篇。主持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冲突与协调》;主持并结项中国法学会项目《大数据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主持并结项司法部项目《以私法的角度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研究》。主持校级教改项目两项;主持留学生英语课程建设项目一项;主持44118太阳成城集团商标法双语课程建设项目一项;作为第二参与人参与2021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作为第一参与人参与2021年结项的司法部项目一项。参与2021年结项的省教改重点项目一项;参与省社科基金项目若干项。
张爱国,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中美双法律博士、中美双律师资格(纽约州执业律师)、 获得过信息隐私法专家/美国(CIPP/US)认证 、英纽维特知识产权俱乐部联合创始人、英纽维特知识产权经理人系列沙龙联合发起人。分别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取得知识产权法学博士学位(Ph.D.)和University of New Hampshire Franklin Pierce School of Law取得法律博士学位(J.D.) , 该法学院知识产权法专业连续三十年全美排名前十。 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和数据安全。
孙栋,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专业),陕西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主要从事知识产权法学、网络法、企业知识产权法律实务等课程的教学以及相应学科领域的研究工作。近年来在《法学杂志》《知识产权》《中国版权》《青年记者》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参编《知识产权法学》教材一部。
鲁甜,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学与民法基础理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等。近年来在《法律科学》、《国际经贸探索》、《出版发行研究》、《国家图书馆学刊》、《图书馆论坛》、《国际商务》、《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版权》等期刊上发表CSSCI论文多篇,其中一篇为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一项,陕西省教育厅项目一项,获博士后面上资助,横向课题多项。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Z3
所在单位:经济法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曹燕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本学科专业是以研究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为基础,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构建为核心,以国家干预为前提的有极强边缘学科特色的新兴学科。在学科研究上,注重法学与经济学,法学与社会学,法学与管理学的融通;在法学领域,注重该学科(社会法学)与经济法学、民事法学、行政法学的融通。作为学科制度基础的劳动法,以基本民事契约为劳动关系的建立方式,以债法原理为履行和救济指导,通过公法的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构建出自己的独特体系:对兼具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复杂关系进行法律调整,从而完成对特定领域的、具有社会连带性质的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作为学科制度基础的社会保障法,以商事法的大数法则为基础,通过强制缔约和大量的强制性规范,运用人口社会学、宏观经济学等研究方法,实现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安全网”和保障作用。在专业辐射上,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已成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共管理专业、社会工作专业的核心课程。本学科的专业辐射仍在发展中。
本学科属于社会法,社会法是我国近年来在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大潮中应运而生的新兴法律门类和法律学科,主旨在于保护公民的社会权利,尤其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法律的调整手段是以公私法相融合,对弱者实施倾斜保护。学科研究注重弱者现状,并吸收公法与私法的理念与原理。
本学科的研究方法:本学科的制度研究方法可以基本概括为公私法兼容的方法。这一方法也表现在经济法中。但其与经济法在方法的使用范围上有很大不同:本学科重点解决企业的劳动关系,而且其以劳动关系为干预的基础。在具体方法上,以劳动标准和劳动行政作为公法的基本方法,将公法规范融入私法的合同运行中,这构成了其方法的显著特征。本学科的学科研究方法表现为通过学科兼容、实证分析、历史背景对比、量化研究等,集中体现学科的应用性和工具性。
本学科的理论体系:主要由劳动法学的理论体系和社会保障法学的理论体系构成。劳动法学主要由劳动法基础、劳动法制度及劳动法责任体系构成;社会保障法学主要由社会保障法基础理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专项制度构成,尤其是社会保险制度最为重要。目前两个学科在教学大纲、教材建设、教学实践上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备。
专业特色:一是课程设置以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为主线,注重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关系前沿。课程的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交叉性强;二是学生培养目标注重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实际问题,学生实务能力强。
指导教师
谢德成,教授,硕士,社会法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法学、社会保险法。主持的项目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野下职工培训法律制度研究》,2018年7月;中国法学会重点项目《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职工培训法律问题研究》,2016年11月。主编教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第七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代表作有:《集体劳动关系的法律目标及规范重点》(《当代法学》2010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复印);《我国劳务派遣的模糊性及规范路径》(《法学》2011年第8期);《我国非全日制立法特点及不足》(《思与言》(台)2013年第2期);《转型时期的劳动关系:趋势与思维嬗变》,(《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6期);《制度协同视野下无固定期限合同立法之修改》,(《法学评论》2017年第5期);《新时代劳动法的功能拓展与制度调适》(《当代法学》,2019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全文转载)。
曹燕,教授,博士,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学科带头人、硕士导师组组长。中国社会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老龄法治研究会会长,西安市总工会专家顾问团成员,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法理论、劳动法学。主持的项目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球视角下中国休息休假立法完善研究》, 2019年7月;司法部项目《我国劳动者带薪年休假权利保障法律制度完善研究》,2015年12月;陕西省规划办项目《陕西省带薪年休假制度实施研究》,2015年10月,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劳动法基本概念的法哲学研究》。2010年12月,主编教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入门笔记》,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代表作有:《劳动法中工资概念的反思与重构》(《法学家》2011年第4期);《劳动者的法律重释:境况、身份与权利》(《法学家》2013年第2期);《带薪年休假权利保障的法理基础与制度前景》,(《人大法律评论》,2016年第2期);《合意在劳动法中的命运》,(《政法论坛》2016年第3期);《比较法视野下带薪年休假法律规制的国际趋势与本土问题》,(《人大法律评论》,2018年第2期);《幼儿教师劳动权益保障的立法完善:问题、判例与法理》,(《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19年第3期);《落实企业带薪年休假的地方司法探索与学理解构》,(《判解研究》2019年3月)。
吴丽萍,副教授,硕士,现为中国法学研究会和西安市劳动法学会会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法、社会救助。主持的项目有:陕西省法学会项目《“互联网+”背景下陕西省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研究》,2019年7月。代表作有:《中国农民可行能力贫困研究——以阿马蒂亚·森可行能力理论为视角》(《西安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5年03期);《“途中工伤”存废的探讨》(《当代法学》2010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农民工工伤中的政府责任》(《兰州学刊》2009年第5期)。
徐芳宁,副教授,硕士, 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法学、诊所法律教育 。在《环球法律评论》、《中国劳动》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课题4项,参与课题4项,参编教材2部;是校级、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的主要建设人之一。
高瑾,副教授,硕士,劳动法诊所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近年来主持和参与校级、省级和国家级项目7项,参与司法部统编教材1部,发表论文数篇。主要代表作有:《集体劳动争议调整机制之路径选择—劳资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带来的法律思考》(《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5期);《我国集体谈判法律制度构建障碍及克服设想》(《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人权视角下“过劳死”问题法律再探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
陈静媛,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劳动法学,劳动法诊所教学。代表作有:《我国体面劳动的现状及完善措施》(《青海社会科学》2010年5月);《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权益保护法律缺失核算及其路径研究》(《青海社会科学》2013年9月);《产品组合复杂度与组织创新绩效权衡分析》(《价值工程》2013年8月);《情境教学法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陕西教育(高教版)2012年2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问题研究》(《陕西教育(高教版)》2011年9月);《论和谐社会下我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劳动保障世界》2016年10月);《劳动合同订立中的告知义务》(《西部法学》2014年8月)。
张妤婕,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劳保法教研室讲师,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会理事,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理事。代表作:出版专著《医疗救助法律制度研究》一书, 2018 年 9 月法律出版社出版, 本书荣获 2019年法律出版社首届“青年法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奖—金獬豸奖”;编写教材《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入门笔记》(副主编),法律出版社, 2018 年 4月出版,获“第六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二等奖;发表论文《The Impact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on China's Social Security Legislation》,载《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Frontiers in Sociology》,2020 年第 3 期;论文《Determination of Labor Relations of New Employment Mode in the Sharing Economy》, 载《Academic Journal of Business & Management》, 2020 年第 4 期;论文《论我国困境儿童临时救助制度的完善》,载《中国青年社会科学》2017年第3期(独作・北大中文核心);论文《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社会价值控制分析》,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独作・CSSCI扩展版・中文核心)等。主持、参与项目:主持2020年中国法学会省部级项目“构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险的法治化长效衔接机制研究“;主持2021年陕西省教育厅项目“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评估及法制化对策研究”;参与201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救助法的基本理论与法律架构研究”; 参与2017年度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地项目《“精准扶贫”的制度创新与法治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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